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江口县始建于1913年,位于贵州省东北部,联合国“人与生物保护圈”成员、国家自然保护区、佛教名胜梵净山在其境内。全县总面积1800余平方公里,辖两镇七个民族乡71个村,8个街道(社区)居委会,总人口23.7万,有汉、土家、苗、侗等15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2%。江口县气候宜人。县境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,地处梵净山迎风坡向,四季分明、雨热同季、冬无严寒、夏无酷暑,年平均气温16.2℃,年平均降水量1369.6毫米,全年日照1257.3小时,是全国的商品粮和畜牧业基地县,素以“渔米之乡、黔东粮仓”著称。全县的森林覆盖率高达56.4%,被国家授予林业绿化百佳县,堪称地球上同纬度的“绿宝石”。江口县资源丰富。县内年平均自然降雨20亿立方米,年流量15.63亿立方米,水能资源丰富,可开发小水电能力18.41万千瓦/时。全县泉眼283处,可供开发利用的达253处,为国家水源标准一、二级,多处泉水被国家有关部门鉴定为国家级优势饮用天然矿泉水。茫茫林海中繁衍着1200多动植物,是全国著名的规模宏大、品种繁多的自然基因库。矿产资源遍布全县,重点矿源分布集中,有金、铜、硫铁、钼、矾、重晶石、玉带石等30多种,可供大规模开采。